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,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,3月底,达川区民政局在全区启动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。
据介绍,具有达川区户籍,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达川区低保标准(2022年7月起,达川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85元,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85元),但低于低保标准1.5倍,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,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低收入家庭,可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,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申请。申请时,需提交“一证一书”,即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)和《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》,委托代为申请的,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。
在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方面,达川区明确了8个方面的排除性条款。其中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存款、理财、基金、有价证券、债券、投资型保险等金融资产总值人均高于本区公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倍;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2套(含)以上产权住房或商品房,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本区人均住房保障面积2倍;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调查;故意隐瞒家庭成员真实收入、家庭财产、家庭人口变动情况,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。
据悉,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,遇有重大异议等特殊情况,审核确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行按需申请,自获得确认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1年,到期自动失效。
达川区还规定,凡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后,其家庭中的重残人员(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、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、三级精神残疾人)、重病患者,经本人申请,可参照“单人户”纳入低保。符合人社、住建、医保、乡村振兴等部门救助帮扶条件的,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救助帮扶。(卢伦春 李毅 吴山城)